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药监分局),省级各有关单位:
按照草榴 2025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25年度全省药学专业、涉药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药学专业
全省从事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监管、检查、研发、生产、经营、检验检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涉药工程系列
全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企业和检验检测机构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研发、生产、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人员应当为本单位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含编制外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及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职称评审。
二、系统网址
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互联网登录网址为:(https://rszwfw.qinyunjiuye.cn/zcsb/);人社内网登录网址为:(http://10.190.134.115/zcgl)。
三、评审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公布(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
各市(区)人社部门和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单位转发药学专业、涉药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文件,公布申报条件、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等相关事项。各市、省级各部门可根据本地区、本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实际状况和高级岗位职数情况,在推荐前制定不低于草榴 药学专业、涉药工程系列评审条件的地区标准、单位标准。
(二)个人申报(2025年9月15日前完成)
申报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电子支撑材料(所有业绩类成果必须是本人取得现任职称后获得)后,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材料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单位审核公示(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
1.各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所属县区人事部门或主管单位负责分配)审核申报人员信息,并将审核通过人员《一览表》在本单位公开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结果上传至系统“公示证明”栏,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推荐。
2.市(区)人社部门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负责审核汇总所属申报人员材料;省级各有关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负责审核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并将结果上传至主管单位,主管单位审核汇总;中央驻陕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负责对单位系统内参评人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委托评审的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负责审核汇总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申报人员须经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核实并签署意见,所在市(区)人社部门或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审核汇总。以上单位将结果分别上传至草榴 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草榴 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各部门(单位)审核汇总结束后,选择“单位打印花名册”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并加盖公章生成JPG或PDF格式文件上传至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
委托评审单位将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评审委托函》以JPG或PDF格式文件上传至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
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由相应的岗位管理部门在空岗证明上加盖公章后以JPG或PDF格式文件上传至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
3.各市(区)人社部门、省级各主管单位要从严审核申报材料,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以前年度资格审核未通过且今年无新增业绩材料的不予推荐。
(四)评审公示
评审结果通过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草榴 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工作由评审委员会确认,由其按照职称确认工作要求和草榴 本专业职称任职条件进行确认,确认通过后报人社部门备案。职称确认、晋升可同次进行。
(二)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非本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本专业岗位,须在本专业工作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职称申报条件进行转换评审。
(三)年限及相关工作业绩要求
1.申报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年限、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论文、科研项目等发表、结项时间截止到2025年9月15日(提供的论文,非中文类语言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版译文)。
2.下列情况不能作为参评论文申报:
(1)增刊、特刊、专刊、手册、论文集、综合版、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及提前出版的刊物中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论文材料。电子期刊和电子著作不予认可。
(2)境外、港澳主办的中文刊物以及繁体字印刷的刊物中发表的论文。
(四)评审倾斜政策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文件精神,对县及县(不含市辖区)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予以政策倾斜;严格落实《关于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4号)文件要求。评审倾斜政策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五)绿色通道考核认定
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认定,按照《关于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40号)执行。
(六)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要求,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即认定具备主管药师职称资格,并可作为申报副主任药师的条件。
(七)证书办理
本次评审全面推行职称资格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主页中下载),按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评审。
(二)职称评审电子化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和上传(详见附件)。
(三)各市(区)人社部门、省级各有关单位及中央驻陕单位已有职称系统登录账号可继续使用,新增账号须提前书面向省人社厅申请。其余各用人单位须向上级单位申请本单位登录账号。
(四)申报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申报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在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
(五)所有高级申报人员均须参加专业答辩,需准备powerpoint演示文稿(演示讲述时间不超5分钟),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简介、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近5年以来)以及论文(著)、科研成果等。答辩环节安排以手机短信形式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员调整手机短信接收模式,并及时关注QQ群。
(六)请申报人员及各单位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申报人员申报时间截止为2025年9月15日,各市(区)人社部门、省级各主管部门、省人才交流中心、省属企业及中央驻陕单位上传时间截止为2025年9月30日,届时职称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工作结束后(2025年9月30日后),评委会工作机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中如发现问题,按申报渠道退回,有关单位要及时通知申报人员,在审核意见规定时限内,补充完善材料后重新提交。在规定时限结束后,评委会工作机构未收到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系统关闭申报端口;重新提交的材料经审核仍不符合条件的,按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退回补充完善材料。
(七)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联系人:党晓刚张鸿豪,电话:029-62288075
QQ群:924739952(请各申报人员务必加群,申请时必须注明申报级别和单位,后续通知均发至此群)
附件: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草榴
2025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